关于开展2007年校内插班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8-07-23浏览次数:103


上 海 工 程 技 术 大 学 文 件


沪工程教[2007]58
关于开展2007年校内插班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处室:
   为了更好地调动我校学生努力学习的积极性,激励学生自主学习,经研究决定从2006级本科生中继续试行校内插班生。
我校2006级在校本科生有2571名,今年继续参照05级校内插班生的比例,以本科生人数的5%计算(除艺术类和中外合作办学),此次将有258名符合条件的本科学生可在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插班到新专业学习。符合校内转专业,继续在原专业学习的学生享受一次性奖学金。
各学院校内插班生名额如下:
学  院         人数      名额     排序人数
机械工程学院 288 14 28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411 21 42
管理学院 591 30 60
化学化工学院 282 14 28
材料工程学院 227 11 22
汽车工程学院 182 9 18
艺术设计学院 52 3 6
航空运输学院 123 6 12
服装学院           210        11         22
城市轨道交通学院 205 10 20
合  计           2571       129       258

一、校内插班生的基本条件
1.学生在进校的一年中能自觉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以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著作,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
2.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
3.刻苦学习,获得学校优秀奖学金。
4.自觉参加体育锻炼,努力达到大学生体锻合格标准,身体健康,符合所插专业专限条件。
5.认真参加国防教育,刻苦参加军事训练。
二、插班生报名时间和程序
1.5月25日由教务处通知,公布各专业可接受名额和专业限制条件。
2.5月30日前各学院依据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列出排序名单。
3.6月5日各学院按照校内插班生的基本条件,将推荐名单交学生处。
学生处审核后将插班生排序名单公示三天。
学生处将公示后需转专业学生名单交教务处。
6月15日教务处安排转专业学生选择专业。
6月25日教务处、学生处分别将选择专业学生名单和享受特殊奖学金名单报校长批准 。

附件:2007年校内插班转专业学院招收人数汇总表


                               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点击下载附件 沪工程教[2007]58号

主题词: 高等教育    插班生    通知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2007-05-21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