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校“文明部处”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2-12-05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研究决定,今后将每两年评选一次校内文明部处,并通过了《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文明单位、文明部处和文明窗口评选管理办法(试行)》。为了做好2011—2012年度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已申报文明部处的单位:党办、纪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校长办公室、国际交流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部(处)、团委、档案馆、图书馆。

 

二、时间安排

(一)申报阶段:

20126月,申报文明部处单位报送《2011-2012年度文明部处申报表》。

(二)测评阶段:

201212月,组织自评、互评、集中测评。

(三)公示阶段:

201212月下旬,将评选出的“文明部处”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四)表彰阶段:

20131月,对“文明部处”进行表彰。

 

 

三、评选方法

(一)自评:各申报部处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文明部处自评表》进行自评,得分占总分的30%

(二)互评:各部处负责人对申报文明部处单位进行评分,分数占总分15%;学院党政班子对申报文明部处单位进行评议,得分占总分15%

(三)集中测评:定于1211上午召开文明部处汇报会,各部处汇报时间为8分钟;文明委代表听取汇报后,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文明部处评分表》对文明部处进行评议,得分占总分40%

(四)总分在90分以上的部处可被授予文明部处称号。

(五)相关材料报送:

申报文明部处的单位于2012129日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377952166@qq.com

1.参与市级或校级精神文明创建各项活动列表;

2.《2011-2012年文明单位(和谐校园)考核指标体系》分解任务综述及支撑材料提交情况;

3.《2011-2012年度文明部处创建总结报告》;

4.汇报ppt

 

四、工作要求

(一)各申报部处要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文明部处的参评,并由专人负责申报与创建工作。

(二)申报部处应把文明创建中的相关材料提交校文明办,由校文明办上传至校文明网的相关专题。

(三)各申报部处要以参加文明部处评比为契机,在自查、整改、总结、提高的过程中,完善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凝炼各自的创建特色和品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新载体和新方法。

(四)各申报部处要将文明部处的创建作为推进学校内涵发展的重要抓手,把参评工作作为总结提高本单位实际工作水平、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长效管理的重要过程,切实做好文明单位创建的各项工作。

 

联系人:宋婵珺

电话:67791330   地址:行政楼A416

邮箱:377952166@qq.com

 

附件:

12011-2012年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文明部处自评表

2: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文明部处评分表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