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教职工、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岁月悠悠,弦歌不辍。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作为改革开放的同龄人,沐浴改革的春风,一路砥砺前行,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为更好地回顾学校发展历程,传承办学精神,彰显办学特色,凝聚师生校友力量,学校决定筹建校史馆。现面向学校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全体师生员工、离退休教职工及家属、海内外校友以及关心支持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各类校史资料和珍贵档案,史料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本资料、影像资料、实物资料、口述回忆等。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涵盖上海交通大学机电分校(其中华东化工学院分院于1984年编入)、华东纺织工学院分院、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等不同历史时期的资料,征集年限不受限制。
二、征集内容
(一)反映学校历史变迁相关资料
1.校名变迁相关:学校各个时期的筹建、更名、发展相关的批文、决议、报告、报刊、信函、笔记、文稿等。
2.学校标识相关:学校各个时期的校名、校徽、校旗设计稿及实物,带有老校名印记的物品,如徽章、印章、匾额、纪念章、拓片、票证等。
3.校园环境相关:学校不同历史时期的校园规划图、建筑照片、校园风光照片等,展现校园环境的发展变化。
4.招生毕业相关:学校各个阶段的招生宣传资料、招生简章、毕业生合影、毕业纪念册等,体现学校的教育规模与人才培养成果。
5.重要媒体报道相关:国内外各类媒体对学校重要事件、活动、人物的宣传报道等文本材料,口述回忆等。
(二)重要人物相关资料
1.学校重要人物相关:学校历任领导、知名学者、杰出教师的个人照片、生平事迹介绍、著作、手稿、教案、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
2.重要来访人物相关:上级领导、国内外知名人士来校参观、视察、检查、调研、讲话等的签到簿、题词、赠言、手迹、书信、电报、贺信等文本、影像或照片;重要学者来校讲学、学术交流等影像或照片。
3.重要校友相关:曾在学校学习或工作过的社会知名人士、杰出校友的相关资料,包括个人简介、成就报道、与学校的往来书信、口述回忆等,彰显学校的社会影响力。
4.集体或个人获奖相关:学校集体或个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的各类表彰奖励的奖杯、奖状、奖章、证书等。
(三)教学、科研相关资料
1.日常教学科研工作相关:学校发展历程中教师特别是名师名家的教学、科研以及重要成果,如讲义、讲课录音、手写讲稿、教案、教学大纲(特别是有批注的)、试卷、记分册、教学笔记、教研会议记录、刻印的资料、学生作业本及师生往来信件。
2.教学资源和设施相关:具有时代特征和代表性的教材、教具、讲义、仪器设备、工具、模型、标本等实物或照片,反映学校教学条件的改善和教学方法的创新。
3.科研项目和成果相关:学校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资料、科研成果转化案例、学术交流活动资料、重大科研成果的原件或者仿真件及获奖证书等,展示学校科研实力与学术共享。
(四)校园文化与活动相关资料
1.校园文化生活相关:学校举办的各类重要活动照片、视频、新闻报道,如校庆活动、运动会、文艺演出、学术讲座、艺术作品、音乐创作等;具有纪念意义的班级生活照、活动记录、报道、影像和照片等,记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
2.师生证件证书相关:学校各个时期具有代表性的师生证件,包括老工作证、教师证、聘书、任命书、荣誉证书、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借书证、毕(结)业证书、毕业分配派遣证。
3.校园纪念品相关:具有纪念意义的校园纪念品,如校庆徽章、运动会奖牌、锦旗、画册、纪念品等。
4.校园生活用品相关:具有纪念意义的生活用品,如老饭菜票、澡票等生活票据、工作服、实验服、学校标志的生活用品等。
(五)校友个人成长相关资料
1.校友学习历程故事相关:校友在校期间的学习笔记、作业、成绩单、获奖证书、荣誉称号证书,口述回忆等,展现校友的学习成长历程。
2.校友工作历程故事相关:校友在毕业后的工作成就、社会贡献相关资料,如工作照片、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的重要文章、口述成长历程等,为在校学生树立榜样。
(六)国际化和产教融合相关资料
1.机制和协议文件相关:学校在国际化战略和产教融合方面的政策文件、合作协议、项目报告等。
2.交流活动记录相关:学校与国际知名高校、企业合作的交流活动记录、会议纪要、影像或照片等。
3.国内外学术会议相关:学校举办或参与的国际学术会议、研讨会等活动的影像或照片等。
4.交流活动纪念品相关:学校在国际化战略和产教融合中获赠的具有纪念意义的物品,如国际交流的纪念品、合作项目的奖杯等。
三、征集形式及要求
(一)征集形式
1.移交:各单位及个人若持有符合征集范围的校史材料,请将其移交至档案馆,以便更好地进行管理和珍藏。
2.捐赠:诚挚欢迎校友及社会人士无偿捐赠校史资料,学校将在资料或展品上标注捐赠者信息、颁发捐赠证书。
3.借展:对具有重要展示价值的藏品,在持有者同意的基础上,通过借用展示的方式完善校史展览。
4.代管:对珍贵的照片、光盘、资料、实物等,双方签订保管协议后,由学校代为保管。
5.复制:对于因保存条件、归属权限制等原因无法移交或捐赠的珍贵校史资料,学校可通过数字化扫描、高清拍摄、仿真制作等技术手段进行复制,在不损害原件的前提下留存副本,原件仍由持有者保存。
(二)征集要求
所征集史料应能反映学校办学历史和发展成就,尊重历史事实,线索清晰,展现学校良好形象和社会影响力。提供校史资料时,须填写《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史料征集登记表》。
(三)接收方式
提供者可选择以下途径提交资料:1.直接交送或预约上门拜访;2.通过信函邮寄方式递送;3.致电相关业务部门进行沟通。
具体接收工作由三个部门分工负责:党委离退休工作部主要面向离退休教职工及家属,档案馆主要面向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和在校师生员工,对外联络办公室主要负责海内外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络征集。此外,提供者也可以通过原就读院系或曾任职部门进行咨询,由原单位向档案馆转交校史资料。
四、资料的筛选和保管利用方式
(一)筛选与表彰
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应征史料、实物、照片等进行甄别和筛选,对征集到的校史资料经鉴定具有收藏保存价值的,根据史料、实物、照片等提供的方式不同,档案馆将为单位、个人颁发捐赠证书、馆藏证书等,以表谢忱。
(二)保管和利用
对征集到的校史图文资料、电子资料及实物交由档案馆备案和存档,永久保管,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利用,捐赠者有优先查阅利用权。经捐赠者许可,部分校史资料、实物可进行数字化处理,在校史馆、数字校史馆展出,使广大观众可以异地浏览。
五、征集时间
集中征集:即日起至 2025年9月30日
六、联系方式
档案馆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21-67657768;邮箱:xszj@sues.edu.cn;
离退休工作部 联系人:史老师;电话:021-62192807;邮箱:tgh@sues.edu.cn;
对外联络办 联系人:邢老师;电话:021-67657718;邮箱:edf@sues.edu.cn;
学校总机 电话:021-67791000
校史馆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