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基建维修(改造)项目管理工作,提升建设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规范基建维修(改造)项目办事工作流程,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所属公办高等学校房屋、设施维修项目管理办法》(沪教委发[2023]47号)及国家和上海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房屋、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管理办法》,综合本校实际情况及学校财务经费执行等有关规定,启动2025年度维修(改造)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联系人: 樊建领 张明科
联系电话:67791070、67791099
基建处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