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师生参加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9-10-21浏览次数:0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8254号),按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细则》(沪工程资【201822号)规定文件精神,高校实验室安全准入工作已成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对安全责任事故将一律倒查安全教育培训责任。我校全体师生必须经过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准入考试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并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学习和工作。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已搭建了安全知识学**台“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该系统包括实验室通识类安全以及化学类安全、消防类安全、辐射类安全等9个类别的专业题库并支持自建题库。

到今年上半年,已超过1.1万余名师生参加了考试,这是在学校领导和学院各级党政领导、学工办老师积极动员,实验中心主任和学院管理员共同努力的结果。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的参加率已列入实验室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现通知各学院、中心,继续组织好开展在校未参加过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的师生特别是新生继续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和考试工作,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范围

全体本、专科生和研究生、进入实验室从事教学或科研的教师和申请到我校实验室进行实验的校外人员。

二、实验室准入考试

1、考试时间:20191018日到20191231日;

2、组织形式:各学院自行组织本院师生登录系统考试;

3、进入系统方式:地址栏直接输入202.121.126.68或学校主页进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主页---点击“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系统登录界面使用学校统一身份认证账号登录,初始密码:123456。校外人员登录账户需由学院考试系统管理员进行授权。

4、进入系统后需进行至少在线一小时的学习或练习方可进行在线考试。

5、通过考核后,考生下载保存“考试合格证书”,并勾选“实验室安全承诺书”,方可进入实验室。

三、工作安排

1、请各学院、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广泛发动。对未取得准入资格的人员将不允许进入实验室。对违反此规定的,要求学院作为实验室安全隐患予以整改。

2、请各学院安全系统管理员的职责为在学院分管实验室安全的副院长指导下,组织协调院内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相关工作。

3、各学院、中心可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及考试对象确定安全学习与考试内容。

联系人:顾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67791261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