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从
一、凡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经实名注册后,均可通过上海税务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等渠道,登录“上海市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已代扣代缴明细申报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信息,并可自行下载或打印纳税清单。个人也可凭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本市税务机关设立的自助办税终端(即ARM机)上查询或打印。
二、查询系统、纳税清单启用后,将首先提供2014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信息查询和纳税清单下载及校验功能。今后将逐步扩大信息查询范围、扩展查询渠道。
上海市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提供的登录方式主要有:
(一)上海税务网站(www.tax.sh.gov.cn)相关链接;
(二)在浏览器中直接输入域名:gr.tax.sh.gov.cn;
(三)通过智能手机下载“上海市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手机客户端;
(四)登录上海税务微信。
需要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的教职工,请本人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前往上海市税务局长宁区分局(长宁区天山路1827号)二楼大厅柜面申请开具。
网址:http://www.tax.sh.gov.cn/pub/xxgk/zcfg/grsds/
上海市税务咨询热线:12366
财务处咨询电话:67874017 联系人:纪静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