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
根据上海市教委紧急通知,市教卫党委、市教委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和“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将在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中产生。我校限推一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2、推选名额
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教育部通知(见附件)的推选范围、条件、推选流程和工作要求做好推选工作(限推一人)。
3、报送材料
请各部门于2012年5月9日前将材料报送人事处行政楼B203。
有关通知和表格可从ftp://202.121.127.206/人事处/下载专区/ 2012年度教书育人楷模推选下载或点击此处下载。
联系人:人事处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