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领取
设定依据:沪府发〔2016〕46号《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
申请条件:在职在编教职工(含人事派遣及校聘劳务派遣人员)
材料清单:本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验原件
办理地点:行政楼307室
办理时间:每月10日前
联系电话:67796003
注意事项:2015年12月31日以前依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收养一个子女,并自愿不再生育或者收养的,在子女年满16周岁之前,每月可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30元。
事项名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领取
设定依据:沪府发〔2016〕46号《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
申请条件:在职在编教职工(含人事派遣及校聘劳务派遣人员)
材料清单:本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验原件
办理地点:行政楼307室
办理时间:每月10日前
联系电话:67796003
注意事项:2015年12月31日以前依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收养一个子女,并自愿不再生育或者收养的,在子女年满16周岁之前,每月可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