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外包餐饮单位的管理,牢牢守住食品安全的底线,不断提升服务品质,办师生满意的食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 外包餐饮单位的管理要求
1.外包餐饮单位根据合同约定,享有自主经营服务的权利,自负盈亏,风险自担。
2.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及市教委制订的《上海市学校卫生检查标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3.保持厨房与餐厅整洁,无垃圾杂物、窗明椅净,并做好除四害工作,对包管的餐厅区域的厨房设备、家具进行维护和管理。
4.每年组织2次排风油烟机及管道清洗(建议在寒暑假期间进行),清洗费由外包单位承担。
5.做好餐厨垃圾、废弃油脂、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
6.管理和服务人员穿着统一服饰、胸牌,按时到岗,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用语。完善管理制度,齐全档案资料。
7.外包餐饮单位自查要求,记录反馈上报,每年进行消防培训和食品安全卫生培训。人员信息及时更新,做好新进员工培训工作,查看有无犯罪记录。
8.原材料采购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和规定。食堂使用的主副原材料80%由上海高校后勤配货中心统一配送,其他自行采购的原材料必须严格控制管理,保证质量和可追溯性。
9.保证一日三餐的正常供应,供应时间按学校要求,确需临时停止供应,必须经学校同意批准。
10.增加菜肴花色,不断调整口味,提高伙食质量,努力降低成本,毛利率控制按合同要求执行,控制食品价格。
11.应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和岗位设置,做好内部工作流程的监控,合理配置工作人员,岗位分工明确,岗位衔接自然顺畅并做好作息时间的合理调整,避免高强度疲劳工作带来的隐患。
12.合理正确使用厨房餐厅设备,如需增加厨房设备,该设备必须有生产企业的三证证明(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许可证)方可安装,并由该设备资质人员安装签字确认,以防安全隐患。
13.按照市教委学校餐饮管理标准,学校每年对外包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考评,考评合格且年度综合测评师生满意率达到85%以上,方可签订下一年的合同。
14.外包餐饮单位应该承担与其经营行为相应的所有责任和义务,并按照国家政府职能部门要求办理的一切相应的手续和证照。
二. 违约责任管理
1.外包餐饮单位若违反上述规定,学校会视具体情况开整改单(见附件1),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档口将停业整顿,直到学校同意恢复其营业资格,期间发生的经济损失由外包单位自行承担。
2.外包餐饮单位屡次逾期未整改,或在经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食物中毒事件等重大问题的,学校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外包单位负责承担,学校有权按实际情况扣除保证金。
3.整改单作为日常检查的考核凭证,结合师生投诉率和年度的综合测评师生满意率,将作为学校针对市教委的专项补贴进行划分的考量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