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上海高校东方学者(含青年东方)岗位计划 终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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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人〔2012〕47号)的文件要求,现对我校2016年度上海高校东方学者(含青年东方)岗位计划(以下简称“东方学者”)开展终期考核工作。现就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6年入选的“东方学者”岗位计划(含青年东方)的教师。
二、考核内容
对2016年入选“东方学者(含青年东方)”的教师进行聘期终期考核。聘期终期考核内容主要是:入选“东方学者”的教师的工作完成情况、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受聘以来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团队建设、学术交流等方面的取得的成绩,合同的完成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主要有三方面内容:
(1)学术成就。包括对本学科建设及发展的贡献程度、科研工作影响力、学术论文发表、完成著作、学术交流与合作等。
(2)经济和社会效益。包括科研成果与上海社会、经济发展结合的紧密程度,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包括人员投入与工作量、研究成果与经费投入、预期目标的实现程度等。
(3) 人才效应。包括团队成员的发展情况、学生的培养情况等。
三、材料提交
(1)《2016年上海高校东方学者岗位计划汇总情况一览表》。
(2)东方学者的岗位聘用合同(复印件)。
(3)《上海高校东方学者岗位计划聘期终期报告》(一式三份、学院盖章、A4双面打印)。
(4)项目实际支出明细表。
上述所提交材料的电子版一并发送到talent@sues.edu.cn邮箱。
四、时间安排
2019年5月20日前,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至人才办。
五、其他
1.请相关部门和个人根据要求如实填写各类表格,确保所填信息准确无误,有据可查,并提交相关实证材料备查。
2. 请各相关部门在5月20日前填妥相关表格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人才办(行政楼B203室)。
联系人:杜周杰、步文捷
联系电话:67874139
邮箱:talent@sues.edu.cn
人才办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