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部处,直属单位,学院(部、中心):
目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已正式反馈我校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专家报告,意味着学校新一轮审核评估进入第五阶段,即限期整改阶段。为有效落实整改工作任务,扎实做好审核评估“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根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要求,现就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工作通知下:
一、提交内容
1.牵头单位
参照《xx部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方案》,制定牵头单位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方案。如整改问题牵涉到多个单位,由牵头单位负责收集、归纳、提炼相关参与单位的整改措施。
2.学院(部、中心)
参照《xx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方案》,制定本学院(部、中心)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方案。
二、撰写要求
1.牵头单位
请各牵头单位组织收集到相关参与单位的整改问题及整改措施后,参考评估整改方案模板中提供的示例严格按照填报要求撰写汇总整改措施、保障条件、分工、进度安排和成效预期等,避免任务及措施出现漏项或重复项。牵头单位需对汇总的措施进行归纳提炼,对多个参与单位提出的同类措施应合并同类项,请勿直接罗列。
2.学院(部、中心)
各学院(部、中心)对照整改问题及建议清单,参考评估整改方案模板中提供的示例严格按照撰写要求填报汇总整改措施、保障条件、分工、进度安排和成效预期,避免任务及措施出现漏项或重复项。
三、提交要求
1.各单位报送的整改方案应经主要负责人审核通过。
2.请各牵头单位于4月15日前将本单位的整改方案交质量管理办公室(行政楼B109室)汇总。
3.请各学院(部、中心)于2024年4月18日前将整改方案电子版发送至质量管理办公室邮箱:jxzlgl@sues.edu.cn,纸质签字盖章版交至质量管理办公室(行政楼B109室)。
质量管理办公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