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美丽工程大,魅力在校园”师德师风主题展演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3-04-10浏览次数:0

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充分展示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快乐工作、幸福生活的精神风貌,弘扬当代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职业情操,校工会将于5月下旬举行主题为“美丽工程大,魅力在校园”的师德师风主题展演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主办、承办部门

主办: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工会

承办:基础教学学院工会、社会科学学院工会

二、  展演节目要求:

1、    申报节目应健康向上、热情欢快,以歌颂祖国、歌颂党、歌颂教师为主旋律,反映教师良好精神面貌。

2、    以集体演出为主,演员以教师为主,可师生同台,形式可以为歌曲、舞蹈、器乐、戏曲、曲艺、朗诵、演讲等。

3、    节目时长为35分钟,鼓励原创作品。

4、    各基层工会组织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严把节目质量关。

三、  展演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为节目征集阶段。请各部门工会积极做好展演节目申

报工作,填写《“美丽工程大,魅力在校园”师德师风主题展演活动节目申报表》,并将电子版于422日之前上传至“FTP/工会/美丽工程大,魅力在校园师德师风主题展演活动”文件夹;

第二阶段为节目校内展演阶段。各部门工会申报的“美丽工程大,魅力在校园”师德师风主题活动节目,于5月下旬在校内进行展演,节目展演现场将设立由相关人员组成的评委团对各展演节目从原创、艺术、效果、组织等方面进行投票,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节目,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同时,校内展演时还将设立“微博墙”。奖励表演过程中发送“《美丽工程大,魅力在校园》--寄语工程大”字样到工会新浪或腾讯微博的前30位本校教职工;

第三阶段为节目校外展演阶段。优秀节目将被推荐参加由上海市教育工会主办的“和谐礼赞 圆梦未来”上海市教职工庆祝教师节文艺展演活动。另外,在上海市教育工会主办的文艺展演活动中表现优秀的节目会被纳入上海市教师绿叶艺术团演出节目,并参加市教育系统巡演或在市级活动中代表市教育工会参加演出。

 

附件:“美丽工程大,魅力在校园”师德师风主题展演活动节目申报表

 

 

 

校工会

2013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