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上海“海外名师项目”已被列入市政府教育专项资助之一。现将2013年上海“海外名师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各院部,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院部在收到本通知后,认真领会申请指南及其附件要求,做好申报的准备工作。
2、请各院部结合本部门教学和科研发展的需要,按照“申请指南”和“海外名师项目申请表”要求,向国际交流处提出申请。
3、“海外名师项目”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海外名师项目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一份及电子文档,样式参见附件);
2)三封推荐信或介绍函(其中至少一封应来自国外相同学科、专业的专家或相关机构,并附翻译件);
3)拟聘请名师本人签字同意的函件并附翻译件;
4)填写拟聘名师的基本信息,附专业特长介绍和申报理由(样式参见附件)
4、请各院部先将上述申请电子文档于
4、鉴于以往我校申报项目均获得教委资助,望各部门积极申报。
联系人:徐铫伟 联系电话:67791137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学年度上海市“海外名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际交流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