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来校理赔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3-03-19浏览次数:0

各位老师:

您好!

现将2013年《上海市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理赔事项

告知如下:

一、办理办法:

(一)平安保险公司来校理赔时间:

319日、423日、521日、618日、79

周二,上午10:00—下午2:30,地点:行政楼B402室。

(二)理赔所需材料:

门急诊:

(1)含医药费清单或收费明细单的医疗费原始收据(医保发票);

(2)必须要提供病历复印件。

住院:

(1)教职工身份证明复印件;

(2)含医药费清单或收费明细单的医疗费原始收据(医保发票);

(3)住院、手术的病史资料和出院小结复印件。

(注意事项:需在下列139家医院就诊,方可办理理赔:平安保险公司指定的138家医院;上海市皮肤科医院:武夷路196号、闸北区宝德路1278号)

二、咨询电话:   62078884   62078655   67791254(工会)

三、详细事项可参见中国平安2011年《上海科教委福利手册》(登录工会网站http://gh.sues.edu.cn查看)。

愿健康与您相伴,愿平安与您同行!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工会

2013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