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二○一三年清明节期间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3-03-12浏览次数:0

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期间放假三天,放假时间为201344日至46日。其中:44日(星期四)为清明节法定节假日;45日(星期五)为47日(星期日)的公休日调休;46日(星期六)为法定公休日。

二、47日(星期日)上班,执行45日的教学计划。

三、清明节放假期间,学校各部门如需用车,请提前与学校后勤发展中心联系(联系人:马衡,联系电话:13611699667)。

四、请各部门负责人在44日前对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做一次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五、节日期间,各校区安排总值班,负责做好各校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2013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