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平安保险理赔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2-07-04浏览次数:0

各部门工会:

2011年度上海市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平安保险理赔材料递交时间最晚截止时间为2012830日,逾期平安保险公司将不再受理,为方便各位教职工的理赔材料递交,平安保险公司特安排工作人员于710日(周二)1000——1430特安排上门理赔,地点:松江校区行政楼B402室。请部门工会主席通知到教职工本人,将201161日至2012531日期间门急诊和住院的理赔材料尽快递交,若710日来不及上交材料的,请将理赔材料在830日前自行邮寄或到平安保险公司递交。

平安保险公司地址:静安区常熟路8号静安广场501   

邮编:200040

联系人:夏璐  黄霞萍

电话:  62078864  18621650057

门急诊理赔材料:

1.就诊原始收据

2.相应病历复印件

住院所需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住院发票原件

3.出院小结复印件

4.费用明细清单复印件

:发票若需退还的,请同时递交发票复印件,另附发票寄回的信封和3.8元邮票,并请在信封上写好回寄的地址。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