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人员社保建户或转入-中国国籍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1-03-25浏览次数:129

事项名称:新进人员社保建户或转入-中国国籍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申请条件:取得上海市事业单位编制的正式职工。

材料清单:

1)入编单(由学校统一提供)。

2)填写个人社会保险登记表(申字0-2表)。

3)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正反复印)

4)本市户籍人员须提供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复印件。

办理地点:行政楼307

办理时间:工作日

联系电话:67796004

办理流程:

1)新进教职工在办理入职时统一将以上材料提交师资科相关工作人员。

2)社保缴费标准确定后,由人事处工作人员交区社保中心办理,入职当月起依法缴纳社保。

注意事项:所有证件的复印件请保持与原件一致,不得缩放或裁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