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门诊部就医须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1-09-03浏览次数:1381


一、门(急)诊就诊

在校学生患病应到所在校区门诊部就诊,免挂号费。门诊就诊时凭本人门诊病史卡、校园卡或学生证。若病史卡丢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凭校园卡或学生证到挂号室补办后就诊。

急诊可直接至上海市医保定点医院就诊。

二、门诊转诊

学生在校区门诊部就诊,经医生诊治认为需要转诊,由医生转诊至学校指定医院就诊。凭医院就诊发票、病历本等相关材料回学校办理医药费报销审核手续。

三、门诊转病假

学生到门诊部办理转病假手续,需要提供本人校园卡或学生证、医院病历原件、医院挂号单及医疗费收据单、医院病假证明单,门诊部医生审核后符合条件转开本校病假单。

四、办理住院凭证、大病手续

1.学生在上海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凭入院通知书(A4纸复印件2份)、病史资料、本人身份证、校园卡或学生证,到学校门诊部开具住院结算凭证,住院凭证仅供一次住院使用,并自签发之日起7天内至医院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作废。学生凭住院结算凭证在医院结算。

2.学生患大病选定一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大病治疗。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个人自负部分可在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五、寒、暑假办理转诊、住院凭证

寒、暑假期间,学生门诊可直接至学校指定医院就诊,需开具住院及大病者,仙霞路校区及松江校区学生在松江校区值班室办理,虹口校区学生在虹口校区值班室办理。

值班时间:每周二、五上午9001530时。

六、医疗费报销审核

学生报销转诊至校外定点医院的门诊费用和急诊医疗费,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校区门诊部办理医药费报销审核手续。学生需提供校园卡或学生证、病史资料、医疗费收据,填写医药费报销单,门诊部主管医生审核盖章,经财务处审核后转入学生银行账户,医药费收据结算期限一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