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疫情期间消毒与隔离制度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0-04-15浏览次数:14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制度明确了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疫情期间消毒和隔离工作的基本要求。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疫情期间消毒和隔离工作的实施与管理。

第二节制定依据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文件,结合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工作要求

第一节上岗要求

第一条疫情期内,后勤员工和外包单位员工均须按本章节要求上岗。

第二条身体状况良好、体温低于37.3℃,无咳嗽、流涕等呼吸道症状。15日内无疫情区逗留、无接触疫情区人员经历;

第三条 已接受过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培训,并掌握新型冠状病毒的个人防护知识、卫生健康习惯及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法;

第四条员工每日上班前测量体温,发现异常者立即联系疾控管理部门并按要求进行处置;

第五条对疫情发生地的员工、在疫情发生地停留过的员工、与疫情发生地人员有亲密接触的员工的信息应进行报备,按规定向政府相关部门上报,并须隔离观察14天,同时做好登记、追踪、观察等工作,确认无异常后方可上岗。

第二节员工防护

第一条佩戴口罩(1)员工上岗前应正确佩戴符合卫生要求的口罩;(2)口罩原则上一次性使用,并按规定更换;物资紧缺情况下,普通岗位可视清洁程度适当延长使用时间。

第二条洗手(1)工作人员应随时进行手部清洁。采用流动水源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作业前、作业后和污染时均需使用消毒洗手液;(2)采用正确的洗手方法。

第三节校园消毒

第一条疫情期间在做好日常环境清洁基础上,应加强以下重点公共区域消毒。(按照《关于转发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的通知》(沪肺炎防控办便函[2020]9号)(以下简称《通知》)中“学校消毒技术要点”,全面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根据我校的特点开展预防性消毒,重点做好门岗、食堂、假期集中住宿区域、厕所、垃圾厢房、电梯和隔离区域等场所的卫生消毒。)

第二条大堂、走廊、楼梯间:(1)出入口门拉手、各楼层通道门拉手:每日使用浓度为250-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其中,学生公寓每日2次,其他楼宇每日1-2次;(2)走廊、电梯间、楼梯:每日使用浓度为250-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其中,学生公寓每日2次,其他楼宇每日1-2次;(3)楼梯扶手:每日使用浓度为250-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其中,学生公寓每日2次,其他楼宇每日1-2次;(4)出入口不宜设置地毯,确实需要铺设地毯的,宜采用可每天清洗的地毯(如塑料地垫),并于每日清水冲洗后使用浓度为250-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

第三条电梯:(1)按钮、扶手等每日使用浓度为250-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2-3次;(2)电梯轿厢保持风机开启,每日使用浓度为250-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2-3次;(3)宜在电梯入口处设置提示牌,提醒优先使用楼梯,尽量避免乘坐电梯;在电梯内外张贴告示,提醒师生尽量避免身体接触,乘坐电梯时,即使无其他乘客同时乘坐电梯,也勿取下口罩等;(4)电梯按钮、轿厢按钮可用保鲜膜(塑料薄膜)贴住并每日更换2-4次。

第四条教室、自习室、阅览室、会议室、学生公寓等:每日对开放的教室、自习室、阅览室、会议室等公共教学区域地面使用浓度为250-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擦拭消毒2-3次;学生公寓内可按校方要求实施,宜提供浓度为250-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壶等,供师生室内消毒使用。

第五条公共卫生间:(1)水龙头、门拉手等手接触区域:每日使用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其中,学生公寓每日2次,其他楼宇每日1-2次;(2)地面、洗手盆、小便池、坐便器等区域:每日使用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学生公寓内卫生间每日2次,其他楼宇卫生间每日1-2次,每次作用30min。

第六条指定办公室:(1)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min;(2)设置服务距离,人与人之间保持1.5m以上距离;(3)传递纸质文件前后均需洗手;(4)对办公区域经常触摸的物体表面如电脑键盘、鼠标、复印机按键等使用75%酒精擦拭消毒,座机电话每日75%酒精擦拭两次,如果使用频繁可增加至4次;(5)对桌椅、门把手等用有效氯浓度250-5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擦拭消毒,每日至少消毒1-2次。

第七条室外设施:(1)休闲健身设施等人员易接触区域每日至少消毒1-2次,使用有效氯浓度250-5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擦拭,每次作用30 min。地面用有效氯浓度250-5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

(2)排水沟每日至少消毒1-2次,用有效氯浓度250-5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

第八条垃圾房及临时垃圾收集点:(1)每日全面冲洗1次;(2)每日对墙面、地面、站台及周围环境使用浓度为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2-3次

第四节 门诊及隔离场所的消毒及管理

第一条 门诊及隔离场所的消毒:(1)诊疗、换药、处置等工作完成后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2)灭菌器械容器、器械敷料缸、持物钳、体温表等,按规定进行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3)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消毒或灭菌后备用,观察室被褥定期更换清洗。(4)进入治疗室应衣帽整洁,操作时戴口罩,私人物品不准带入室内,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5)治疗室每天通风换气,30W紫外线照射二次,每次30分钟,保持清洁。(6)每天检查无菌物品是否过期,方盘、棉球和纱布、缸子要定期消毒、灭菌更换,无菌物品和非无菌物品应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志。(7)注射实行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灭菌。一次性医用器具用后,严禁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8)所有医疗废物废水等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处理。

第二条 门诊及隔离场所的管理:(1)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清洁区:即没有与病人直接接触,未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地方,如工作人员更衣室、休息室、治疗室、库房、值班室等。半污染区:凡有可能被病人间接轻度污染的地方,如医护办公室、走廊、化验室等。污染区:指被病人或排泄物、用物等直接污染的地方,如病室、外走廊、病人卫生间(厕所、浴室、洗脸间)地面等。(2)隔离场所应有隔离衣、护目镜等物资设备。(3)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师生,实施医学观察时,应当书面或口头告知医学观察的缘由、期限、依据、注意事项和疾病相关知识,以及负责医学观察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4)医学观察期间,由指定的管理人员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询问其健康状况,填写医学观察记录表,并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指导。观察期间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者,则立即向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按规定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采集标本开展实验室检测与排查工作。(5)相关部门和学院应做好集中隔离观察师生员工的生活保障和心理辅导。

第三章附则

第一节实施规范及流程

第一条隔离相关工作流程和细则按《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隔离工作方案》要求执行。

第二条卫生清洁相关工作流程和细则按《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环境卫生清洁制度》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