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修订的《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推进 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改进人才引进 录用的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9-10-21浏览次数:95

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修订的《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加快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改进人才引进录用办法》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推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改进人才引进录用的办法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201910月15


附件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推进实施

人才强校战略,改进人才引进录用的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人才引进速度,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改进人才引进录用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引进录用原则

根据学校发展战略规划和学科与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要求,全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引进录用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择优聘用。

科学制定人才引进录用计划,积极引进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人才和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进一步提高我校师资队伍国际化水平,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为实现学校发展战略目标提供人才保障。

二、组织机构

师资人才引进录用专家面试小组

组长: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

组员: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分管科研工作的校领导,党委组织部、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若干名专家;

职责:负责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品德、综合素质、发展潜力等,本着择优录取原则对应聘者进行评定。

三、引进录用人才范围及流程

1.教师

1)应聘者需经二级学院(部门)面试小组的综合能力笔试(考核)、面试、听课,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并经学校师资人才引进录用专家面试小组通过,报校长办公会审议。

2)毕业于国内、外高水平院校的优秀博士生,经二级学院(部门)面试小组认定,且通过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决定后,向人事处提交直接进入校长办公会审议说明,经审核确认后,由人事处报校长办公会审议。

2.辅导员

引进录用工作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件执行。

3.其他人员

原则上,学校每年统一组织两次招聘录用工作。应聘者需经综合能力笔试(或考核)、面试,学院(或部门)党政联席会审议,并经学校师资人才引进录用专家面试小组通过,报校长办公会审议。

4.涉密人员

涉密岗位的招聘要求需经保密办公室审核,且不得对外明示。涉密岗位的录用程序严格按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涉密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

四、其它

1.本办法解释权归人事处。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沪工程人〔2017〕78 号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