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9-04-17浏览次数:17

关于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

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

接市教委通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949号)和《关于开展本市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998号)要求,现开展2019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重点

选拔工作紧紧围绕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等重大战略、聚焦上海五个中心四大品牌建设、聚焦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聚焦高精尖缺人才。要从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重大基础科学研究领域推荐人选,重点面向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和优势产业。对有潜力的中青年骨干人才特别是列入上海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长期扎根或服务于贫困地区的优秀人才,要努力支持、优先推荐。

二、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91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我校申报名额限1名,已获得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的人员(聘期内的长江学者、杰青),特别是已入选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不纳入申报范围。

三、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

各部门在经过推荐和遴选后,于2019419日下午1400前将本部门推荐人选的以下材料提交人才办。

(一)书面材料:

1.推荐报告(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高校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人员情况一览表各1份(部门盖章)。

2.候选人情况登记表每人3份。情况登记表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软件生成。个人登录东方智辰网站http://www.zhichen.com.cn下载安装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信息采集工具(见附件2并填写、打印。情况登记表须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暂空缺)。

3.能证明《情况登记表》中代表论著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复印件2份。代表论著只需提供封面、本人所著主要内容页、封底复印页。

以上1-3项材料的真实性实行申报人承诺制,推荐部门要认真审核,确定无误。材料用订书机装订,不可使用文件夹,不可塑封,每份材料用信封装袋,信封上写清姓名。

(二)电子文件:

1.高校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数据包,由信息采集工具软件生成,文件名为姓名·rpu”

2.《上海市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人员情况一览表》电子版(EXCEL表,见附件1)。由推荐人选个人填写,部门进行审核后汇成总表提交,命名规则为“学院名称-2019年百千万推荐人员情况一览表”

以上电子文件请各部门于419日下午1400发送至指定邮箱:talent@sues.edu.cn

各部门在组织推荐选拔时,要认真细致,确保书面表格材料与电子数据包文件内容一致,严格核查确认人选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杜老师步老师

话:67874139

址:行政楼B203

 

附件1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人员情况一览表

附件2: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信息采集工具

 

人才办

2019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