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处室:
根据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通知,我校开始启动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
一、本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至今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且在编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党政管理人员;卫生科、研究机构、实验室从事教育教学的人员(不包含人才派遣人员)。
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1. 6月28日~7月6日
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表2《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师资格申请表》交人事处(行政楼305,师资科刘倩),同时提交电子版放云盘-全校文档库-42人事处-上传专区-2018教师资格文件夹中。
2.9月1日~9月8日
登陆上海教育人才网(www.shehr.cn),在网站首页“服务大厅”内的“在线办理”栏目里选择“教师资格申请”,注册或登录后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有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9月8日24:00前)提交。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予补申请。
3.9月28日~10月15日
(1)各部门提交表6《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方案表》报人事处,并组织3-5名专家对申请人(博士、教授、副教授除外)教育教学能力进行测试,填写表7《教学教育能力测试评价表》,需要2位以上专家签名并提交人事处(也可交由申请人一起提交);
(3)申请人提交所有材料,内容与形式请参照样张。
4.10月16日~10月25日
学校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并向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提交申请人材料。
相关表格请于云盘-全校文档库-42人事处-下载专区-2018教师资格证申请材料文件夹下载。
人事处
2018年6月27日
提交附件材料清单
表格 | 对象 | 备注 |
1、申请人信息确认表(网上打印件,须有照片) | 所有人 | 需拍照后一周左右,有照片生成再从网上下载 |
2、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 所有人 | 网上下载,由各学院书记填写,上海户籍人员人事处盖章,非户籍人员请户籍所在地盖章。 |
3、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原件) | 所有人 | 7月及以后开具有效 |
4-1上海市户籍: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普通话合格证书(复印件)(复印在1张纸上)+户口本第一页及申请人信息页(复印件) 4-2外地户籍:居住证(复印件)、办理居住证通知书副联(复印件)+普通话合格证书(复印件)复印在1张纸上 | 博士、教授、副教授不需要 | 非沪籍需提供居住证(复印件)、办理居住证通知书副联(复印件),2013年7月1日以前办理的居住证,同时要求提供居住证有效期证明 |
4-3 参考以上但不需要普通话合格证书 | 博士、教授、副教授提供 | |
5-1学历证书(复印件)(博士还需提供学位证书) 2000以后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3国外学历认定书(复印件)、国外证书(复印件) | 所有人 | 提供其中之一 |
6、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方法、心理学证书(复印件)复印在1张纸上 | 博士、教授、副教授不需要 | 2015年12月前证书已过有效期,需重新考试 |
7、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教案 | 博士、教授、副教授不需要 | 网上下载 |
8、测试评价表 | 博士、教授、副教授不需要 | 网上下载 |
9、本人任教学科的教师任务书 | 所有人 | 教务处刘老师签字盖章,教A109 |
10、教授副教授聘任材料 | 教授、副教授提供 | |
11、人事聘用合同复印件 | 所有人 | 本人都有一份原件 |
12、公积金网上缴纳清单 | 所有人 | 微信关注“上海公积金”在“我的账户”点击“查公积金账号”,在上海公积金网站注册后打印。 |
13、教师资格体检 | 所有人 | 待网上申请后,打印相应体检表,根据指定时间地点体检,体检结果系统传输,不交表格 |
特别说明
1.2006年1月1日后进校的博士,教师资格证申请不需要《高等教育学》、《心理学》、《高等教育方法》教育类课程合格证书,但该三门证书合格是申请副教授、教授的必要条件。
2.人事处会根据预申请情况向上海市教师资格办公室提交名单,开通申报人权限,请申报人9月8日24点前网上正式填写并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预约体检时间并下载《体格检查表》,完成相关申请材料的准备工作(必须是已经按时拍照且照片由上海教师资格办公室成功上传系统的申请人才能正常打印)。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点击“正式提交”并确认,所提交的“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将不能再修改。
3.拍照时间及地址
(1)2018年8月28日-8月31日(地址:延安西路900号一楼会议室,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2)2018年9月7日-9月14日(地址:欧阳路502号二号楼二楼,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3)其他时间段无拍照服务,不予补拍。
(4)最近两年内已经拍照,但申请未成功的申请人,可不再重复拍照。
照片数据待系统上传成功后,才可打印相关表格
4.体检时间:
2018年9月10日-10月31日
(1)体检不含双休日,各医院具体时间安排以打印完成的体检表上的预约时间、地点为准。未按时完成体检的,后果自负。
(2)打印体检表必须在10月30日之前,要求A4纸正反面打印(必须是已经按时拍照且照片成功上传系统的申请人才能正常打印)。
申请人体检时无需空腹前往,但请注意饮食清淡。如果体检不合格,且未在医院规定时间内前往复检,视为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为不合格。复检必须是初检的体检医院,申请人不得自行更换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为不合格的,申请人不得再次更换医院进行体检。
5.户口本信息页或上海市居住证
(1)本市户籍申请人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仅需复印户口本第1页及申请人信息页;集体户口仅需出具由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2)非本市户籍人员须提供2013年7月1日前办理的有效本市人才引进A类居住证(2013年7月1日以前办理的居住证,同时要求提供居住证有效期证明,如果有效期证明遗失,需要去原发证机构补办),或2013年7月1日以后新办非临时居住证上面印有有效期并与实际有效时间相一致的,只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2013年7月1日以后新办非临时居住证上面印有有效期但与实际有效时间不一致的,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积分有效期证明原件。
港澳居民申请人提供港澳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提供台湾来往大陆通行证。另需提供人才居住证及有效期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6. 相关表格说明
(1)《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对于本市户籍的申请人:由高校人事处盖章,学院盖章无效,“鉴定单位填写人”为学院书记。
对于持人才居住证的申请人:由申请人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及高校人事处共同盖章(如本人人事档案已转入现工作单位,须由现工作单位出具档案保管证明)。
(2)《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有效期三个月,必须体现开具日期,学校保卫处开具无效。
(3)《教学任务书》
请按照模板(文件夹内)至教务处(教学楼A109,刘裕老师处签字盖章)
任教学科必须与申请学科相一致;教学任务书必须说明所有教学任务;时间必须包含2018学年。
7.以上未说明的事项请参照表4-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