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开展2017年全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7-10-31浏览次数:72

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沪工程人[2006]61号《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职员工年度考核办法》(修订稿),现将开展2017年教职员工考核工作,考核标准按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职工岗位聘任和岗位职责实施办法(试行)》(沪工程人[2010]19号)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专任教师岗位职责暂行办法》(沪工程人[2017]7号)的规定进行考核。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校考核领导小组成员

长:夏建国

副组长:夏斯云 史健勇范永春姚秀平鲁嘉华王岩松

员:王朱洪春柳如荣 缪行外

二、时间安排

120171124日——20171130

学校和部门动员布置。

22017121日——20171215

1完成个人书面小结,网上填写考核表。

2被考核人员部门内部评议。

320171216日——20171224

部门网上填写书面考核意见,部门领导网上审批并提交,同时将本部门被考核人员书面材料汇总、签字后交人事处。

420171225日——20171229

人事处汇总审核各部门上报考核情况及材料。

5201812日——2018110

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考核结果。

62018111日——2018115

人事处根据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的考核意见,填写考核结果,并将考核表发给各部门。

72018116日——2018118

各部门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员,并由本人在考核表上签名,确认后汇总交人事处。

82018119日——2018223

1人事处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考核结果。

2考核表归档。

特此通知。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2017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