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选拔培养校优秀青年教师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8-05-22浏览次数:72

各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和学术梯队建设,加快青年教师的培养,创造条件使青年教师脱颖而出,我校开展2018年校优秀青年教师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名额

优秀青年教师选拔对象为进校后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两年以上,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81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具有博士学位以及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优先推荐。各部门限额参见表1

1 各部门推荐人员配额

学院

推荐数

学院

推荐数

机械学院

2

航空学院

1

电气学院

3

轨道学院

1

管理学院

3

社科部

1

化工学院

2

外国语学院

1

材料学院

2

高职学院

1

汽车学院

2

体育部

1

数理学院

2

工程实训

1

艺术学院

2

服装学院

2

中韩学院

中法学院

二、推荐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强,有奉献精神,学风端正,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有扎实的业务基础。积极主动承担教学、科研、教书育人等任务;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并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3、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具有发展潜力,勇于开拓,对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胜任本学科主干课程教学,在专业学科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4、善于同他人团结协作,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良好的团队精神。

5、除符合上述条件外,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连续两年(至少有一年)年度考核优秀;

2)在“教书育人”中成绩突出,获校级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3)作为主要负责人(前三位)承担局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并在其中作出较大贡献,近两年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表3篇以上高质量学术论文或指导学生参加全国比赛获三等奖以上奖项等;

4)参加一次以上的国内外学术会议并作报告。

6、当年获得“市青教赛”一等奖的教师,直接入选“校优秀青年教师”。

三、选拔程序

1、青年教师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需有两名专家对其成果、业绩写出评议推荐意见)。

2、由部门评议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

3、学校评议。

4、学校公示。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部门将《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推荐表》一式4份,《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优秀青年教师评选申请表》4份,《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优秀青年教师选拨一览表》1份及相关支撑材料1份于615日前报党委教师工作部(行政楼B207)。上交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dwjsgzb@sues.edu.cn


本通知及附件可至云盘“文档库〉00全校文档库〉42教师工作部〉下载专区〉2018校优青选拔”文件夹中下载。


联系人:朱文立电话:67796032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8522

附件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推荐表.doc附件2: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优秀青年教师评选申请表(样表).doc附件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优秀青年教师选拨一览表(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