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海 工 程 技 术 大 学 文 件
2015年全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
根据沪工程人[2006]61号《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职员工年度考核办法》(修订稿),现将开展2015年教职员工考核工作,考核标准按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职工岗位聘任和岗位职责实施办法(试行)》(沪工程人[2010]19号)的规定进行考核。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校考核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李 江 夏建国
副组长:夏斯云 裴小倩 姚秀平 史健勇 鲁嘉华
组 员:王 陈 叶 峰 林兰天 沈海庆 缪行外
二、时间安排
1.2015年11月30日——2015年12月3日
学校和部门动员布置。
2.2015年12月4日——2015年12月17日
⑴ 完成个人书面小结,网上填写考核表。
⑵ 被考核人员部门内部评议。
3.2015年12月18日——2015年12月24日
部门网上填写书面考核意见,部门领导网上审批并提交,同时将本部门被考核人员书面材料汇总、签字后交人事处。
4.2015年12月25日——2015年12月31日
人事处汇总审核各部门上报考核情况及材料
5.2016年1月4日——2016年1月12日
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考核结果。
6.2016年1月13日——2016年1月15日
人事处根据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的考核意见,填写考核结果,并将考核表发给各部门。
7.2016年1月18日——2016年1月24日
各部门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员,并由本人在考核表上签名,确认后汇总交人事处。
8.2016年1月25日——2016年1月29日
⑴ 人事处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考核结果。
⑵ 考核表归档。
特此通知。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2015年11月9日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校长办公室2015年11月1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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