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食堂采购工作制度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7-10-27浏览次数:838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物资采购管理,真正从源头上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严把物资采购的质量关,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明确各方职责,构建食堂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机制,特制订学校食堂采购工作制度。

一、职责要求:

1、后勤实业发展中心主任、分管副主任、综合办公室质监、食堂经理、食品卫生监督员和采购员是食堂物资采购的管理者、组织者和参与人,要始终树立安全为首、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切实做到食堂物资采购管理万无一失。

2、责任人要认真做好物资的采购、验货、登记、索证、索票等工作,严格检查进货质量,核定比较价格,坚决杜绝问题物资进入食堂。

3、监管人员要不定期、不定时到食堂了解食堂物资采购情况,重点是检查质量和询问价格,并作好记载。

4、食堂物资的采购工作,后勤实业发展中心规定:除零星商品外,食堂主副食品90%必须从上海高校配货中心平台进货,合格供方评审每年一次。

5、学校食堂日常统购物资的价格和供货方发生变动时要及时上报中心领导。

6、食堂要坚决服从学校关于统购物资的管理规定,并对统购物资的质量、价格进行有效管理,提出合理改进的办法。

7、要经常调研各类物资采购情况,针对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分管责任:

统购物资的分管人和当天验货签字人是物资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价格、质量、价格、物资查验管理,定期提出物资采购的意见和建议方案。验收食品原料时一定要坚持一看二闻三手感的原则,有问题的食品原料坚决不能入库。

三、监管责任:

后勤发展中心综合办公室是食堂物资采购的监管部门,要经常深入食堂了解、询问食堂物资采购情况,听取各方面意见,不断探索食堂物资采购管理新方式。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分管校长、中心党政领导。对违犯采购规定的责任人第一次发现进行谈话,第二次发现上报学校进行严肃处理。

 

后勤实业发展中心

2017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