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何时、如何申报开设公共选修课,需提交什么材料?如何知道课程最终是否开出?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5-12-06浏览次数:259

  公共选修课申报工作于每学期第9周开始,申报下一学期的公共选修课,学校会下发相关申报通知。教师申报材料由各院、部统一上交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开课。开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教师资格证及相关教学经历。对于新开设课程,任课教师需提供课程简介及课程大纲,非专任教师第一次开课还需提供教师信息表,相关表格可到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表格下载”处下载。课程最终是否能够开出,根据学生最终选课结果,以教务处下发的教学任务通知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