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学生是否都有创新学分的硬性规定?
答:对08级、09级、11级本科生,毕业时必须获得2分的创新学分。
对12级以及以后的本科生,毕业时必须获得2分的创新创业学分和2分的素质拓展学分。
对专科生不做硬性要求。
2、2012级及以后的学生需要获取多少第二课堂学分才能毕业?
答:根据沪工程教[2013]46号文件规定,第二课堂学分包括创新创业学分和素质拓展学分。12级及以后的学生需要获取2分的创新创业学分和2分的素质拓展学分才能毕业,具体申请流程还在讨论当中,预计2013年底会出台具体实施意见。
3、创新学分申请流程如何?
答:对2012级以前在校生,每年3月,6月,9月在教学管理系统中申请,下载申请表,将申请表和申请项目的佐证材料交自己所在学院办公室,学院相关人员材料审核后汇总,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教务处实践科复核,复核通过后获得创新学分。
4、有哪些项目学生不用申请就能自动获取创新学分?
答:对于2012级以前在校生:
l英语六级通过后3个月内系统将自动导入1分创新学分,不需申请;
l参加学校开设的创新实验项目、创新实践类选修课程的学生,课程通过后3个月内,系统自动导入相应课程的创新学分;
l2011年以后立项的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在项目结题验收通过后1个月内,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将自动获得2分的创新学分。
5、在科研处或学生处立项的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是否能申请创新学分?
答:由于这些项目已经冲抵了产学合作学分,因此不能申请创新学分。
6、学生通过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获得创新学分,有成果或无成果如何认定?
答:对于12级以前在校生,创新学分都按照无成果获得2分的创新学分。如确有成果的(如发表论文等),可另外申请创新学分。
7、各类软件类认证是否能获取创新学分?
答:对于2012级以前在校生,需用软件类认证获取创新学分的,必须满足以下几点:
l证书必须由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盖章有效;
l证书内容上必须体现资格资质的认证(证书内容为培训通过等培训证书不认定创新学分);
l符合以上两点的,证书内容上出现“高级”2字的可申请2个创新学分,按照技能考核--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考试—高级进行申请,其余仅可申请1个创新学分,按照技能考核--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考试—中级进行申请。
8、学生获得创新学分大于2学分,是否可冲抵公共选修课学分,最多可冲抵多少个公共选修课学分?
答:对于12级以前在校生,创新学分大于2学分的,经教务处审核后,超过的创新学分可冲抵公共选修课学分,最多可冲抵2个公共选修课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