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2010年第二批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11-08浏览次数: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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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工程人[2010]68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2010年第二批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0年下半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作如下布置:
一、聘任系列
本次聘任范围为高校教师(含思政教师)、科学研究、实验技术、兼职高教研究等四个系列。
应聘图书资料、卫生、会计等系列人员需经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相应证书。
二、任职年限
1.本次申报对象的任职年限可计算到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具备博士学位;具备硕士学位,并担任2年以上助教职务;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者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得硕士学位,担任3年以上助教职务;具备学士学位或者本科毕业学历,担任5年以上助教职务,并学习并通过硕士研究生主要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3.已被聘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进校满一年且已符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
4.2010年11月前进校时已具有同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参加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5.不同系列间转聘的,进校在现岗位任职应满一年。
三、聘任条件
1.聘任条件参照各系列试行条例及“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试行)”。
2.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应作为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的重要内容,对思想政治表现差、违背教师职业道德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学校不聘任其专业技术职务。
对下列学术不端行为:
(1)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
(2)篡改他人学术成果;
(3)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
(4)伪造注释;
(5)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
(6)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
(7)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必须进行严肃处理,学校不聘任其专业技术职务。
3.任现职以来取得学术、技术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在国内外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2)参加并通过鉴定、验收、结题的局级以上或在学校立项的科研项目2项及以上;
(3)参与编撰教材、教学参考书2本及以上。
3.应聘人员任职期间内年度考核等级为合格及以上
经社会考试取得资格的系列,参照执行。
四、关于外语、计算机考试及教师资格的要求
1.外语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公共英语六级证书(其他语种应达到相当水平)(2006年8月后取得的六级成绩证明不再作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时对外语要求的依据,应取得全国或上海市职称外语统一考试相应等级合格证书);
(2)取得全国或上海市职称外语统一考试相应等级合格证书。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① 具有一年以上留学经历,并在国外留学期间取得国家认定的本科以上学历的;
② 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翻译或教学工作,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有第二外语要求的;
③ 具有博士学位的。
2.计算机
(1)应取得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合格证书或本市教育系统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使用)。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不参加上海市教育系统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① 195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
② 转评同级职称,在前一资格取得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已达到要求的;
③ 从事计算机专业工作,获得过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信息技术类),有个人证书的;
④ 在计算机专业获得过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的前三位发明者;
⑤ 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中级资格的;
⑥ 取得博士学位未满四年的;
⑦ 取得计算机科学技术学科所属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从事本专业工作的。
3. 教师资格
应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或已符合申请高校教师资格条件。
五、学生工作经历
受聘讲师职务应具有班主任、班导师、政治辅导员等学生工作经历。
六、社会实践(挂职锻炼)经历
受聘讲师职务的中青年教师,应有社会实践(挂职锻炼)经历。
七、聘任程序
1.申报人员向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经所在部门审核后,由申报人员填表,并提交相应的证明、论文等;
3.申报人员参加部门聘任答辩,所在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推荐;
4.校考核聘任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考核,提出推荐意见;
5.校长聘任。
八、上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员提供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并填写《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表》(一份);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综合情况表》(应反映申报者的专业水平、能力和业绩以及综合方面的情况,申报者如实填写)(二十份A3纸);
(3)思想工作小结(一份);
(4)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科研成果等方面的资料(复印件各一份);
(5)英语六级证书或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A4纸);
(6)接受继续教育或培训进修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及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7)受聘讲师职务应有学生处提供其担任班主任、政治辅导员等学生工作经历的证明;
(8)社会实践(挂职锻炼)经历证明;
(9)部门听课评价表。
2.部门提供材料的要求
(1)部门对申报者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综合情况表》进行核实,并由部门负责人书写核实意见,签名后加盖部门公章;
(2)部门负责填写《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考核测评表》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部门答辩情况表》,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后加盖部门公章;
九、时间安排:
11月8日-11月18日 申报人员提出申请
部门审核后、个人填写表格,并提交有关材料
11月19日-11月23日 各部门组织受聘人员答辩、测评、考核,并向学校提交材料
11月24日-12月31日 ①校考核聘任小组评议提出推荐意见
②校长聘任
特此通知

附件1: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表
附件2:提交材料要求
附件3: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考核测评表
附件4: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部门答辩情况表
附件5:听课情况表
附件6: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综合情况表
附件可在(http://hr.sues.edu.cn/文档下载)中下载

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主题词: 人事 评聘 通知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2010-11-08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