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授予常馨月等五十二位研究生硕士学位的决定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5-31浏览次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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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工程研[2010]3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授予常馨月等五十二位研究生硕士学位的决定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于2010年3月26日召开会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等文件,会议对2010届毕业研究生课程学习情况和有关学位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经无记名投票表决,决定授予常馨月等52名研究生硕士学位。
一、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人员名单
社会保障专业
常馨月 宋  娟 张翠云 郭丽娜
李  洁 余  伶 菅慧超 罗  娟
薛焕美 杨  微 杨  娜 李  娜
丁红娟 党敏恺 张  艳 韩  琳
程国华 冯园园 赵  媛 张雅丹
刘颖颖 王  阳 崔开昌 张  强
田丙强 余  钦 吉  祥 王桂清
李光旭 王  角 李亮亮 尹德超
尚昌武 熊寿伟  

二、授予工学硕士学位人员名单
1.材料加工工程专业
伍天华 孙  健 张  猛 滕  飞
王付鑫 石  昆 李伟翔 杨  淼
季  鑫   
2. 车辆工程专业
于淑君 李立明 王  键 谭明生
3.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
李琳琳 董  林 高  川 田  坤
张文明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 学生工作 学位 决定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2010-03-26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