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海 工 程 技 术 大 学 文 件
沪工程研[2009]1号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为了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加强研究生学籍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以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005]第21号令)为依据,并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本细则从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沪工程研[2006]2号文件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点击下载附件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090316
主题词: 高等教育 研究生 学籍 通知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2009-03-23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