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海 工 程 技 术 大 学 文 件
沪工程继[2009]10号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一、评选目的
为更好地激发广大自学考试学生努力学习的热情,全面提高其自身素质和创新能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国家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决定评选和表彰优秀自学考试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对象
本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届毕业生
三、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生名额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0%。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尊敬师长,无违法违纪行为;
2、学习勤奋、刻苦,能很好地掌握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课程总平均成绩名列前茅(免考课程不计入平均成绩)。
3、本科毕业生必须取得学士学位;
4、有突出事迹的学生,如学习进度快且成绩优秀;克服巨大困难坚持学习;做到学以致用,学习促进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等可优先评选。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毕业生
(1)考试违规受到处分者;
(2)提供不真实学籍材料者;
(3)助学单位认为不适于评优的其它情形。
五、评选与表彰
1、自学考试办公室根据毕业生材料组织遴选;
2、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初评,提出候选名单;
3、候选名单上报学校,由校领导审核批准。
4、优秀毕业生由学校颁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
六、本办法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更好地激发广大自学考试学生努力学习的热情,全面提高其自身素质和创新能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国家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决定评选和表彰优秀自学考试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对象
本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届毕业生
三、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生名额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0%。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尊敬师长,无违法违纪行为;
2、学习勤奋、刻苦,能很好地掌握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课程总平均成绩名列前茅(免考课程不计入平均成绩)。
3、本科毕业生必须取得学士学位;
4、有突出事迹的学生,如学习进度快且成绩优秀;克服巨大困难坚持学习;做到学以致用,学习促进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等可优先评选。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毕业生
(1)考试违规受到处分者;
(2)提供不真实学籍材料者;
(3)助学单位认为不适于评优的其它情形。
五、评选与表彰
1、自学考试办公室根据毕业生材料组织遴选;
2、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初评,提出候选名单;
3、候选名单上报学校,由校领导审核批准。
4、优秀毕业生由学校颁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
六、本办法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优秀毕业生申报表
点击下载附件 自学考试优秀毕业生申报表
主题词: 成人教育·毕业生·办法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2009-12-19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