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逸仙路校区高职学院自强奖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8-04-28浏览次数:192


上 海 工 程 技 术 大 学 文 件


沪工程学[2008]7
关于印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逸仙路校区高职学院自强奖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有关处室:
    为鼓励家庭经济暂有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奋发学习,自立自强,体现公平、公开、规范化的原则,制定《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逸仙路校区高职学院自强奖学金评定办法》,请各部门遵照执行。本评定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施行,原《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逸仙路校区高职学院自强奖学金评定办法》(沪工程学[2005]17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二00八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 高等教育 学生管理 奖学金 通知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2008-03-15 印发